《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要求》行業標準發布
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于2013年3月26日批準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要求》,該標準為強制性標準,編號為GA 1061-2013,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該標準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和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頒發的《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第122號令),為滿足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負責起草單位為公安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
產品一致性是指批量生產的產品與認證型式檢驗合格樣品的符合程度。產品一致性檢查是對批量生產的認證產品與型式檢驗合格樣品在產品銘牌標志、產品關鍵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的符合程度等方面開展的檢查,是跟蹤、判定認證產品質量是否持續滿足市場準入要求及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技術手段之一。目前,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各類消防產品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均規定了認證產品的一致性保持要求,并明確被檢查樣品確屬與強制性認證獲證產品不一致的,可認定為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
GA 1061-2013《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要求》規定了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的術語和定義、檢查準則、檢查內容及方法、變更確認要求、檢查結果判定等內容,在附錄中還給出了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記錄要求和110余種消防產品的一致性檢查記錄表格式樣。該標準適用于消防產品認證初始工廠檢查,以及證后監督管理工作的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也可用于各類消防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的產品一致性核查。
GA 1061-2013《消防產品一致性檢查要求》的發布實施,對于提高消防產品生產者的質量保證能力,在公正、規范、有效的基礎上開展消防產品認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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